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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意见:要维权!不能善待奸商! 网友qlyshj: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因为金额小就放弃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今天有百元官司!谁又能保证明天没有10元甚至几元的官司? 网友hyp:我觉得有必要,说实在的,现在好多人做生意没有讲诚信两个字了。 网友1230**659 : 我觉得一个的公道人权受到明知的侵犯时为了尊严那怕是一块钱也该打官司。……进入[论坛]或[评论区]发表您的高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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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意见:为169块钱,我真的不敢,也不会打! 网友:为168块钱,我真的不敢,也不会打。我连打个市长热线都思前怕后。 在老百姓的生活里,有谁能有那个精力和时间打得起官司? 网友小小伤心:我看不值得,除非吃饱了没事干。 网友:我也气氛商家的不良做法呢,但要我去打这个官司,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网友125.73.163.* :对穷人来说不值得。对有钱人来说可以 。……进入[论坛]或[评论区]发表您的高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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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PK台——“小官司,打,还是不打?” 这则“169元引发的半年官司”登出来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积极讨论,甚至形成了两种相对立的意见:有支持刘先生坚持维权打官司的,有现身说法称老百姓耗不起那个精力,不要打的……那小市民的小官司,究竟打还是不打呢,请进入[论坛]或[评论区]参与讨论PK。 |